这本书最初只是一个问题:为什么有人把可卡因说成一条跨国“上市公司”?我想知道这个说法是修辞上的耸动,还是真的站得住。

写到后来,我倾向于认为它站得住,甚至比说这话的人想象得更彻底。一家公司之所以是公司,不在于它合法,而在于它用一套可分析的结构,把分散的劳动、资本和风险组织起来,去完成一件单个人完不成的事,并在每个环节上分配收益。按这个标准,从安第斯山到美国街角的这条链条,是一家结构完整、分工精细、风控成熟的跨国企业。它甚至比许多合法公司更“纯粹”——因为它唯一的约束就是利润和风险,没有别的。

研究过程里,有几件事改变了我原本的预设。

我原以为这门生意的核心是毒品本身。后来发现不是。原料近乎免费,被反复定价的是穿越边界的风险1。我原以为打击它的难点在于隐蔽。后来发现也不全是——很多环节相当显眼,难点在于它的利润率高到可以把缉获、罚款、抓捕全都计入成本,照样盈利2。我还原以为芬太尼只是“更毒的海洛因”。后来发现它是一次产业革命:它把这门生意从农业里解放出来,让它不再依赖土地、季节和某个特定的国家3

每一个发现都让“这是一家公司”的判断更牢固,也更冷。

关于材料,需要交代清楚。

这本书是书桌上的研究。我没有去任何现场,也无意假装去过。所有事实来自公开渠道:联合国的监测报告、美国缉毒局和财政部的文件、法庭起诉书、严肃媒体的调查、学者的研究。涉及具体人物,我只写已被定罪或官方公开认定的;其余的,宁可留白4。有一类数字——各组织的营收、芬太尼的利润倍数、地理加价的精确金额——本质上是估算,区间很宽,我在正文里逐处标了出来。把“我知道”和“我推测”分开,是这本书唯一不肯让步的纪律。

那些只能靠走到现场才能补强的方向,我集中写进了上一章的田野调查建议里,没有混进正文,也没有把它当成留给读者的作业。

最后想说一件正文里不便说的事。

把一袋白粉读成一家公司,是一种冷静的方法,但冷静不等于冷漠。这本书反复出现一条暗线:链条两端的人——安第斯山按公斤计酬的采叶工,美国街角拿着低于最低工资报酬的零售者——承担了最大的风险,分到了最小的份额5。中间的资本环节捕获了几乎全部利润,却离危险最远。这不是这门生意的副作用,这就是它的设计。

理解一家公司如何运转,最终是为了看清它碾过了谁。如果这本书有什么用,我希望是这一点:在我们习惯性地把毒品归进“犯罪”或“道德”的格子之前,先看一眼那张加价两百多倍的曲线,问一句——这两百多倍,到底是谁挣的,又是谁赔的。


参考文献

  1. Tom Wainwright, Narconomics: How to Run a Drug Cartel, PublicAffairs, 2016。链接 →

  2. UNODC, Estimating Illicit Financial Flows(毒资仅约 0.2% 被缴获/冻结)。链接 →

  3. U.S.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与 DEA 关于芬太尼供应链的分析。链接 →

  4. 本书证据分级与人物处理原则,参见各章证据等级标注与参考文献。

  5. Steven Levitt & Sudhir Venkatesh, “An Economic Analysis of a Drug-Selling Gang’s Finances”, NBER Working Paper 6592;街头零售者收入低于最低工资。链接 →